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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首届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18/11/26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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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彰显“杭州品质设计之城”丰富内涵,进一步促进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青年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先导作用,激励及表彰优秀的杭州市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特制定本评选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的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的评选培养工作。第三条 杭州市首届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评选人数定为8名。第四条 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彰显“杭州品质设计之城”丰富内涵,进一步促进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青年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先导作用,激励及表彰优秀的杭州市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的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的评选培养工作。
第三条  杭州市首届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评选人数定为8名。
第四条 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申报人条件
 
第五条 申报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受聘于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
二、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风景园林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拥有中级以上职称;
五、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风景设计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专业技术水平在本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攻坚等方面,成绩突出;
六、在杭州从事风景园林设计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海外学成归国人员在杭工作累计满3年及以上(以单位出具的社保单据为准)。
第六条  申请人及其主持的工程项目出现下列任何一款,取消其参评资格:
一、有违法违规行为,如非法挂靠、出卖图章、图签等;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相关处罚的;
三、被索赔额超过10万元及以上的。
 
第三章 评选组织机构
 
第七条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成立“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本项活动,并最终确定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培养人员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及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第八条  评委会的组成由专家组提名、领导小组确认,负责对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评选的初审工作,总数为不少于9人的奇数(奇数),同一单位的评委最多2人。初审组中30%专家需符合该单位无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申报者的要求。
第九条  专家组负责对评委会提交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并以无记名方式进行选拔,选拔出8人作为候选人。 
 
第四章 评选计分标准
 
第十条 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选拔的计分总分为140分,内容包括:申报人初审的申报资料客观条件得分和终审中的面试得分。其中客观条件满分为90分,终审面试满分为50分。
第十一条 初审评分内容包括:学位学历、技术资格、工程获奖、科技获奖、服务质量、社会兼职、公益荣誉、文章著作、业绩成果等9项内容;终审评分内容包括:专业技术和水平、职业经历及职业规划、思维逻辑及反应、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职业修养等5项内容。
具体详见《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评分细则及记录表一》、《记录表二(面试部分)》。
 
第五章  申报及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申报:
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递交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2份(电子文档1份),从“杭州市勘察设计信息网”下载获取。每份申报表上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近照,另附彩色免冠近照2张。
2.附件材料(一式2套):
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工程和科技获奖证书、工程建设标准、图集、论文、著作、服务质量书面表扬材料、本专业社团组织及兼职证明、国家或省人才项目相关证书或劳动模范荣誉证书、社会公益活动证明、社保单据等,原件当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应依次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附件1的附表填写项目业绩清单(由申报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的风景园林设计工程)。每个申报人根据业绩清单挑选2-3个代表性工程,内容应有工程概况、设计总说明、代表性图纸(须有申报人签名及单位公章),每个项目的图纸不应超过15张,装订成一册,A3大小,便于翻阅。
4.无论是否当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评选程序:
一、预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人。
二、初审: 
1、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评分细则及记录表一》,对每位申报人申报材料中的9项资料进行详细审查、逐项计分。
2、根据申报人申报材料评审出的总分进行排序,取前16名参加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评选的面试名单(原则上每家单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不超过3人)。
三、终审:
对初审选出的前16名申报人进行面试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评选出8名候选人。
四、领导小组确定培养名单。
五、公示:将最终确定的杭州市首届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名单在《杭州勘察设计网》网站上公示7天,广泛征求意见。对公示过程中反馈提出的问题,进行必要核实和处理。
六、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最终确定“杭州市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名单并行文公布。
 
第六章 奖惩
 
第十四条 对于获得“杭州市首届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荣誉称号的人员,由杭州市城乡建委、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计入市城乡建委和协会信息管理档案,并在协会网站及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表彰。
第十五条 对于获得“杭州市首届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的人员,建议由所在单位将其获奖荣誉记入其个人档案,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获得“杭州市首届优秀青年风景园林设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杭州市城乡建委、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一、受刑事处罚的;
二、因在工程勘察设计或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三、存在其他严重不当行为的。
四、未能全程参加国内国外培训的。
 
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园林和景观专业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